Jan 1, 2006

春天的回憶(二)

人是幾歲時開始有記憶的?是否記得走過道路的景色?和朋友嬉戲的景象?和家人共餐的畫面?

在和朋友談天之中,發現自己好像發育比較遲緩,要到小學之後才有記憶。絕大部分都沒有什麼印象,都是經由父母的口中或是看了照片,才了解到自己經歷過什麼樣子的生活和遭遇。這種印象,就有如是看一幅模糊不清的圖畫,像是去密西根湖畔,或是去黃石公園,有這麼一件事情,但是完全感受不到自己是在那裡,彷彿是看別人的故事。

我想逐漸有記憶是小學三年級以後的事了吧。記得到星期天晚上,週記還沒有寫,擔心隔天一早到學校,會被處罰的那種恐慌;也記得在班上和某些同學相處不和睦,互相對立的那種感覺。

小學六年級是最頑皮的時候,或許可以用「頑劣」二字形容。雖然沒有什麼罪不可赦的大錯,但和一幫人專欺負弱小,各種惡作劇,擾亂秩序等等為樂,讓班上導師都說管不動了,乾脆送警察局少年隊算了。不過以我的小聰明,成績依舊名列前茅,而且還很有氣質的在學鋼琴。現在想起來,都覺得自己是人格分裂,還是被壓抑過度。

在高中時參加了樂隊,是對我影響很大的一件事情。練習與演出,挑戰與成果,讓我感到有所成就。不僅拓展我對音樂的視野,而且讓我對音樂的喜好更加深厚。一度想要走向音樂這一條路,但沒有天分的人,為了飯碗,還是像一般高中生去參加大學聯考。雖然喜愛音樂,而且喜愛玩音樂,但年輕的矇矓無知,不曉得「追求」,很容易的就跟隨朋友行事,跟大家出遊、打電動等等,一直到上大學也是如此。

大學生活和大家沒有什麼兩樣,一樣的翹課、一樣的玩社團、一樣的談戀愛、一樣的到考前才唸書。倒是大四和研究所兩年,我的重心轉移到樂團上,玩音樂,認識了一群人,逐漸明白所謂的音樂人是在做什麼。雖然這段時間,追求音樂的夢想一直在腦海中盤迴不去,但親自去部分體驗後,現實和自我的考量,知道這是我所喜愛,但無法成為我的飯碗。

當兵兩年,真的讓一個男孩成為一個男人嗎?我想那是讓人心裡好過一點的說詞,但不能說我毫無所獲。至少,朋友是一輩子的財富。當兵的點點滴滴,很容易讓人回想,但不見得有趣。困惑的是,到現在,偶爾做夢還會回到那時的場景,真不知道是走不出被摧殘的陰影,還是有令人難忘的回憶?

其實,我並不是記憶力很好的人,很多事情都記得不清楚。回憶有很多,卻無法說得清楚。如果要說一生中三件印象最深的事情,可能對我是一個難事,知道某件事,可是細節是想不起來,這樣如何稱得上是印象最深呢?好吧,想了一下,至少是這年的三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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細節不說了。如果看倌也願意在自己的blog分享一下這一年中印象最深刻的事,別忘了trackback的功能,讓我知道誰也在年末回顧過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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