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un 27, 2007

The World Isn't Flat

在閱讀The World Is Flat(世界是平的)時,心中並沒有太大的期待,或許是因為這本書實在太有名,有太多的人讀過,以致於到處都在討論這本書的內容,和其衍生的概念或事物,沒有看過這本書,也對書的內容略知一二

在我還沒看過這本書之前,我一直覺得「世界是平的」這樣的論調,有很大的缺陷。這裡大部分人所討論的「世界」,是指受到高科技、自由貿易和「全球化」(這名詞其實有待定義)之下,受益的區域和社會。但其實全球有更多數人,仍舊像是活在上上世紀,受到疾病、飢餓、內戰等等的摧殘,是屬於存在於世界的角落一般,不受一般人關注。掌握科技和貿易的國家,就像是操控的在這個世界生存的遊戲規則,沒有能力的人玩不起遊戲,就更加被邊緣化。作者Thomas Friedman這樣的論調,我無法百分之百認同,更覺得那些附和的人,根本沒有自己好好想過。

不過,當我讀到最後三章,分別是The Unflat World(對許多人來說,世界一點都不平),The Dell Theory of Conflict Prevention(戴爾衝突防制理論)和11/9 Versus 9/11(從11/9到9/11:我們需要想像力),我就發覺我錯了,Friedman有看到我心中的疑慮,而且他看到的更多。我深深覺得,最後這三章是本書最重要的部分,很可惜的,這也是最少人提到的部分。這三章中,Friedman不單單點出大多數人享用不到「世界是平的」所帶來的優勢,更成為這個全世界遊戲的局外人,同時也點出,在快速抹平的過程中,不同文化的碰撞,更加速區域間的突衝。但是是否能夠經由加入這個全球的供應鍊,作為防制突衝的可能性,有待我們的想像力。

最後,給那些已經知道什麼是「世界是平的」,卻還沒有讀過此書的人,讀最後這三章。

Jun 26, 2007

涼鞋配襪子

今天有一則八卦新聞,說是美國布希總統(George W. Bush)穿名牌涼鞋配上黑短襪,被各大報紙譏笑是時尚災難。涼鞋配襪子,被稱作「老人到海灘」的感覺,完全沒有時髦感,辜負了這雙眾名明星都穿的名涼鞋。

在這裡,我不是要談時尚,也不是要評批布希這樣的打扮,而且想說說「穿涼鞋配襪子」。其實,我就是會穿涼鞋配襪子,並不是我搞特異,或是那裡的前衛打扮,更不是怕腳會曬成一條黑一條白的,如果可以,我倒是不想穿涼鞋配襪子。原因很簡單,我會流腳汗!

如果不穿襪子,鞋子就會被我的汗水,弄得黏呼呼的,而且是在五分鐘之內就可以「搞定」。在台灣潮濕的氣候不說,來到美國後,在這樣乾燥的氣候下,也是一樣。尤其在冬天,室內有開暖氣,我只要坐在書桌前做事情,即使是光著腳丫,半小時之內,腳底板就會有一層「水氣」,還好美國房間都有地毯,雙腳就在地毯上擦一擦。

以前,看到有人不只穿涼鞋,連穿布鞋都不用加襪子,我就覺得真是強者。這對我來說,可是高難度的動作,要能夠忍受那種雙腳下濕黏的感覺,那忍耐力一定很強。後來才發覺,好像只有我才會出腳汗出成這樣,而且聽人說,從中醫觀點來看,那是體內熱氣旺盛所致之類的。想想,好像有點道理,我好像比一般人不怕冷,尤其在寒冷的中西部,算是比一般台灣學生耐寒的。

總之,穿涼鞋配襪子,可能是有特殊的理由的。

Jun 25, 2007

Video for Formula 1 United States Grand Prix

上週去看F1時,有朋友用相機錄影了一小段,並放在YouTube上,我就貼過來,小小「溫習」一下那種血脈賁張的感覺(雖然跟現場還是差一大截)。

第一段影片只是開賽前的reconnaissance(勘察),沒有什麼,精彩還在後頭。  

比賽一開始,就全力衝刺,讚啊!拍得不是很清楚,但是用「聽」得就夠了。  

집으로 - The Way Home

집으로(Jibeuro)是一部韓國2002年的小品電影,很平實的劇情,很簡單的場景,卻是韓國當年第二高收入的電影,原因很簡單,就是打動人心。一位七歲的都市小男孩,因母親工作的緣故,被留給住在相當偏避鄉下的啞巴老祖母照顧。小男孩從完全不適應遠離都市的生活,不接受祖母那種「過時老舊」的關懷方式,到逐漸找到自己在鄉下的定位,開始關心起祖母,最後被母親接走時,才了解到自己深深與祖母連繫的感情。對不能語言而且不識字的祖母,小男孩很聰明的教導祖母,如何與他通信,最近過得如何。

正是因為簡單,所以沒有什麼太多可以說的,唯有用心去看這部電影,才能明白其中的感動。

Jun 22, 2007

如何在電腦上輸入「々」

不知從何時開始,我在書寫中文,經常會以「々」作為重複前一字的符號,也不知道是從那裡學來的,至少不是學校。在日文中,也會看到「々」的出現,尤其在人名中,像佐々木(sasagi),功能是相同的。或許這是在漢字系統中,為了方便書寫而產生的符號。

有一個問題,是在電腦上如何輸入這個符號?因為它是作為重複的功能,它就沒有所謂的讀音,所以不可能用注音或是拼音。利用拆字形的倉頡和大易,也都打不出這個符號(在大易中我猜應為「魚點」)。不過,即然這是會用到的符號,就會有人找得到輸入的方式。

以下列出我找到的結果。有意思的是,在中文輸入體系,無論是繁體或是簡體,都不是很直接的,反而是在日文的輸入體系下,容易的多,或許是日本人更常在使用這個符號,所以被設計輸入法的人注意到。

Jun 20, 2007

Formula 1 United States Grand Prix

Formula 1(一級方程式)是可以稱作賽車界的最高殿堂,性能極致的賽車和技巧頂尖的車手,在封閉式環型車道上,以三百公里以上的時速,爭取賽道上最快跑完全程的榮譽。雖然在美國,Formula 1的受歡迎程度不如NASCAR,但其美國站的比賽場地就在離我們一小時車程的Indianapolis Motor Speedway賽車場,所以要把握這個難得機會,去看看風靡世界的F1賽車。而且這個賽車場地,是世界有名的,世界現存第二老(1909年建),史上最大、觀眾容量也最大的運動場地(約四十萬座席),不去「朝聖」下也說不過去。有機會再介紹這場地吧。

去看賽車,有幾件物品是必備的。第一,就是所有防曬相關的物品,防曬乳液、墨鏡、帽子... 等等,因為夏日午后的陽光,是很可怕的,而且在沒有遮避物下數個小時,沒做好準備是會曬傷的,現場比賽前廣播也不斷的重複,要多喝水,免得被曬得虛脫了;而你要喝的人和一切冰品飲料,都得自己帶去,不是說當場沒有賣,是都貴得離譜,而且你也沒有耐心去排隊。

從還沒有進場,就可以感受到人潮,馬路上排排前進的車陣,沿路住戶前草坪都停滿了車,滿街前往賽車場的觀眾,更有不少提早幾天就到的RV車,插滿各國國旗和各車隊的隊旗。坐定位之後,大家就開始等待,前後左右的觀眾,可都是標準的車迷,不僅身穿車隊衣服,更帶了車隊的旗緻和國旗,也準備好了長鏡頭相機。開賽前三十分鐘,所有的賽車魚貫從pit(維修站)中開出來,刺耳的引擎聲(超過150分貝)引起全場的轟動,每台車依序繞了一圈做reconnaissance(勘察),並至起跑線前就定位。等到比賽正式開始,所有賽車隨著引導車出發,高分貝引擎聲一齊怒吼,真的令人血脈賁張,莫名的感動湧上心動。

無論你坐在那個位置(除了在主控塔台上),你是無法看到整個賽車場,可見的連一半都不到。不相信嗎?Indianapolis Motor Speedway的環型賽道內可以同時擺下梵帝岡、羅馬競技場、洋基棒球場、玫瑰盃足球場(Rose Bowl Stadium)、英國全國草地網球及槌球會(All England Lawn Tennis and Croquet Club)和在Kentuky的一個賽馬場,有圖有真相!所以選座位變得很重要,即要便宜,又不能錯過重要的場面。多虧有經驗的室友,幫我們挑到不錯的位子,就面對直線加速的末端,也就是pit的出口,在第一個的轉彎口。我們可以看到賽車以最高的速度直衝過來,然後車速劇降,進入九十度角的第一彎道。雖然速度劇降進入彎道,但也都是超過時速100公里,用一般的相機都很難捕捉到從面前經過的鏡頭。

第一個彎道是在直線加速之後,而且是九十度的大彎,這次賽車所有的車禍都在這裡發生,我們的位子也能很清楚地看到事件經過。在第一圈,就有車在這裡撞成一團,我們目睹工程車把「死掉」的賽車帶走,可憐的賽車手就只能尾隨在被吊起的賽車,走到場外。不過今年這場整體上,算是精彩的,2005年有一大票的車隊罷賽(抗議FIA不合理的賽規),全場剩六台在跑而己,2006年最後也因事故過多,沒剩幾台跑完全程。比賽一開始,第一領先群就把後面的車隊遠遠拉開,直逼最後一名,除了第一領先群的排名一直很穩之外,其它的車手就一直在彎道上爭先恐後的,相當有看頭。賽到後來,因為第一領先群早贏了許多車一圈以上,所以後來也很難分出倒底誰是誰,要從車體的顏色分辨是屬於那個車隊,對我們這種門外漢有點難度,還好事先有買了program(節目單),大家一直拿出來對照著看。

風雲人物應該要屬McLaren車隊的Lewis Hamilton,今年才開始參加F1的新手,卻已經上一場加拿大站和這場拿下兩個第一名,在這場比賽,面對同車隊已拿過兩次世界冠軍的Alonso,一路上以一秒多的差距,把對手甩在後面。17場賽事的F1己經比七場了,Hamilton的積分領先Alonso有十分之多了,實力真的不容小覷,以一個一年不滿的新手而言,這樣的成績實在可怕。若是Michael Schumacher沒有退休,或許可以與之一較長短。

比賽結束後,趁著避開「退潮」的時間,去參觀位在賽道內的The Hall of Fame Museum,看看過去有名的賽車及賽車手,當然也不可忘記到買點紀念品:p 但這可走死我們了,從賽道的最北端走到最南端,來回應該超過五公里了。不過很有趣的,看到許多前一天比賽的Porshe GT3,正在裝前貨櫃車,也見到痴痴的車迷在等待車手出來。我們還遇到一群超熱情的巴西人,特定跑到美國來看F1,主動要跟我們合照,也沒有別的原因,就很high的說"Brazil and Taiwan friendship!",不過一開始還以為我們是日本人,也能理解啦。F1風迷的地方除了歐洲,就是日本跟南美洲了。

因為F1在美國不流行,所以在1991年後,有近十年F1不在美國設站,直到2000年才又選定Indianipolis Motor Speedway,但約只簽到今年,一直有傳言可能無法續約,而FIA有意把美國這站的位置,搬到印度去,以拓展亞洲的市場(上海和馬來西亞都有站了,先前台灣本來也有機會的)。如果真的沒有辦法續約,那這次來看F1就真的是賺到了!(這裡有歷年賽車場的列表)

Jun 11, 2007

The Exorcist

所謂的經典電影,不僅僅有劃時代的指標作用,帶領風潮的本事,而且有歷久彌新的特質。The Exorcist 《大法師》就是這樣的電影。

由William Friedkin 執導,1973年上映的《大法師》,被稱作「史上最恐怖的電影」,不是「最... 之一」,在血腥煽情和高科技特效大量充斥於電影的今日,《大法師》依舊是恐怖電影中之「最」。

一般的恐怖片,不外乎是製造相當多的噁心、血腥和驚叫情節,原則就像是小時候,冷不防地從人背後大叫一聲,嚇他一下。這種片子,在觀看當下叫一叫之後,也就不會再記得。在特效技術進步的推力下,場面愈來愈擬真,愈來愈噁心,相對地,觀眾也愈看愈覺得假。而且這類片子看多了,通常就可以預測到什麼時候該被嚇了。和現在的電影相比,《大法師》的恐怖鏡頭,就像是三歲的小朋友一樣。經典的腦袋180度轉,很明顯的看得出是機械娃娃;身體凌空飄浮的場面,還能隱約看見懸吊的鋼絲。但是在三十年後,《大法師》震撼人心的力量依然強大,就如其它知名的經典電影,在「說故事的方式」上打動人心。

與其要說《大法師》是一部敘述神父驅魔的電影,我倒是寧願說這是一部描寫人心的電影。電影花了大半的時間,從生活的細節和母親的工作社交圈,鋪陳出這位頗具名氣的演員母親,對她女兒強烈的感情,彼此相依為命的緊密連繋,凸顯出在女兒「病情」開始惡化後,心中的焦慮、不安和無助。一群醫生在現代醫學的力量之下,也對小女孩的「病症」束手無策,這位平時高雅的母視,也不免生氣地對他們咆哮。同一時間下的另一條故事,住在附近,原先是著名心理醫生,後來獻身上帝作為一名神父,在面臨母親的苦難時,體認到現實世界中的無力感,他舅舅對他說,「如果你不是一名神父,你就會是一位著名的心理醫生,那你媽媽也會住在豪華公寓,而不是在這種鬼地方」,心裡的不禁會問自己,自己委身的上帝能給什麼幫助。所以在後來的驅魔的過程中,他信心的不全,被另一位年老的神父斥責而退出房間...

恐怖電影之所以恐怖,是站立在人的不安,絕大部分電影塑在的不安,來自外界,而《大法師》所觸及的就是來自人內在的不安。有數個場景,是小女孩在醫院作檢查或「治療」,白色冰冷的色調,不協調的機器運轉聲,醫護人員的面無表情,和小女孩的痛苦神情。以前(二十歲左右)看這部電影,不覺得這裡有什麼東西想表達,但是現在我了解到,那就像是你小時候生病,被爸媽帶到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,身旁圍繞著一群像是沒有感情的醫護人員,你從未看過也無法理解的儀器道具,貼著你身體游走,即使你心愛的爸媽在你身旁,你的心中還是有強烈的不安全感。

記得當初在談論日本的《七夜怪譚》,大家認為它一點點累積、營造的恐怖氛圍,遠勝過賣弄血腥暴力的美國片。但是現在想起來,還是遠遠不及《大法師》,一點點撃碎內心最後的安詳和信仰,你所面對的恐懼,不是魔鬼帶來的暴力或異能,而是來自於自己的不安,原先所依附的,以不復存在。

Jun 3, 2007

Diarios de Motocicleta

Wandering around our America has changed me more than I thought. I am not me any more. At least I'm not the same me I was.
by Che Guevara

不記得什麼時候第一次知道這號人物,成為普羅文化象徵的Che,其顯明的頭像照片,常常在T-shirt或海報上出現,但要算是真正認識,是在今年春假出去玩,看到一支塗鴨後,才去查閱他的事蹟。昨晚看了電影,《革命前夕的摩托車日記》,又再度加深我對他的了解。

本名Ernesto Rafael Guevara de la Serna(1928 - 1967),出生在一個阿根廷的望族世家,成為濟人的醫生,是他原先的志願。旅行,是他的興趣,在求學期間,他就周歷拉丁美洲,花過兩個月的時間,走遍阿根廷的北方。這部電影《革命前夕的摩托車日記》,就是描述他在醫學院的最後一年,他休學一整年,從阿根廷一路向北,上萬公里的路途,穿越整個南美洲,還在秘魯的一個麻瘋隔離區,做了幾個月的義工。這趟旅程,一開始是揮灑青春的熱情,雖然艱困的旅程,卻不減旅行的欣喜之情;但漸漸地,Ernesto看見整個拉丁美洲的貧困和苦難,遭到世界遺忘的文化和底層民眾,一個小小革命思想的火,在Ernestro的心裡開始滋長。

在前往秘魯麻瘋病隔離區時,搭乘的輪船,後面拉著一條小船,上面都是社會底層的人,擁擠的船艙,惡劣的環境,強烈的對比著輪船上的燈紅酒綠。Ernesto站在甲板上,望著這艘破舊小船上的人們,一臉沈思。等到在麻瘋病隔離區做義工的最後一晚,也是他二十四歲的生日,他隔著寬廣的河水,望著住滿麻瘋病人的對岸,他下定的決心,在眾人認為是瘋狂的情況下,他游渡深廣的河,和麻瘋病人在對岸度過他在這裡最後的一晚。

或許是過度的浪漫,過度的理想主義,但這種情操是我們心靈所嚮往的。影片不談論他的革命事業,卻明白的呈現出,一個人思想上的轉變,就如同電影所說,「這不是什麼英雄事蹟, 只是兩條短暫的平行線觸發一段偶然的視界」。兩個人,相同的旅程,同樣的經歷,但是Ernesto做出不一樣的決擇。對我而言,Ernesto是個偉大的人,不是說他的左翼思想或是革命意識,而且在面對世間的苦難時,大多數的人(我也是其中之一),也許會有想法,但也僅僅是讓它停留在腦袋裡,但Ernestro明確地知道他應該做什麼,而且他付諸實行,鞠躬盡瘁。

看完電影,我連想到另一個人,孫中山。從小,我們就被教導他的偉大,他的事蹟,我承認他是了不起的人物,但是在這些不平凡的作為之中,對我完全沒有情感上的認同,因為他已經是不平凡,和做為平凡人的我,引發不起任何共鳴。但是在《革命前夕的摩托車日記》中,我們被帶入相同的境遇之中,了解到Ernesto是如何從平凡成為不平凡。我就好奇,孫中山,也應該是從平凡開始,但我們都不知道,他是如何踏入不平凡的人生。我希望能看到,同樣能觸動人心的故事在孫中山上,而不要像是蔣介石看魚兒逆流而上的荒誕笑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