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v 7, 2006

Election Day

最近看電視新聞,都在報導國會醜聞,兩黨的民調數據,請各界人士分析選情。原來又到美國兩年一度的選舉日(Election Day)。除了每四年的總統選舉,每次選與日都要改選部分國會議員,其中包括全部的眾議員,和差不多三分之一席的參議員。

來美國四年多了,還是搞不清,看了新聞也不知道要選什麼。於是順便藉此了解一下。

美國是三權分立制度(separation of powers),行政(Executive/government)、立法(Legislature/congress)、司法(Judiciary/supreme court),分別由總統、國會、聯邦法院行使之。除了國會議員是由美國公民直接選出,總統是由選舉人團選出,而聯邦最高法院法官是經提名委任的。

美國國會為兩院制(bicameralism),分為參議院(Senate)和眾議院(House)。每州固定有兩名參議員(Senator),六年一任,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成員,由各個州的人民選出;眾議員(Representative)的人數是由州的人口而決定,兩年一任,每兩年全部改選,由各州內各個選區的人民選出。

基本上參議院和眾議院的權利和義務是差不多的,主要是立法和人民代表。不過,一般參議院通常被視為具貴族氣息,超越公共輿論,而且有若干列於憲法而未授予眾議院的權利;眾議院一般被視為較為貼近民意公論,黨派色彩也較為濃厚。

美國選舉日為十一月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二。美國過去是以農業為主,所以十一月農閒是比較合適的時間。但為什麼不在週末呢?主要是考慮到大部分的美國人都在週日上教堂,而美國地大人稀,過去是要花一天在路上去投票的,所以才訂在週二。但11/1是天主教的萬聖節,所以為了避開週二是在這一天,才會有「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二」的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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